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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0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年报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农科院财务局 |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12-12 | 【 字体: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07年政府采购


信息统计年报的通知》的通知


农科办财[2008]8号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有关部门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0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年报的通知》(农办财[200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计组织

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是政府采购工作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也是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由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资产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基建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注意相互协调,确保按时完成上报任务。

二、统计内容

各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采购程序,使用各种资金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或者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纳入填报范围。

三、统计软件

本套报表继续使用2006年版的“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各单位一律使用单机版。各单位请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统计专栏”(http://www.ccgp.gov.cn/tjzl/index.htm)同时下载单机版软件包及自动升级包,安装软件并进行自动升级,各单位进入软件操作时间选择“2007年年报”。

四、报表填报

各单位应认真阅读《200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制说明》(详见附件1)和《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单机版用户手册》(详见附件2),以实际数据为依据,按照统计内容填报01-08表,报表金额单位为元(元以下至角分)。

填报02表5-10列时,涉及到协议供货及定点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均选择“公开招标”。

五、统计分析

各单位应认真对统计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准确反映政府采购活动当前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具体分析内容包括200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分析及2007年度较以前年度相关数据对比分析等。

六、报送要求

1月30日下班前将填报完成的电子版数据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月16日前将文字版报表及分析报告一式3份正式行文报院。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院财务局   寇丽梅

联系电话:010-62156063

传    真:010-68919447

电子邮箱:guozi@mail.caas.net.cn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0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年报的通知》

2.《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单机版用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