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及大额支出审批制度备案管理的通知
近年来,通过审计发现,我院各单位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对重大事项的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结合现阶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要求,我院实行各单位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和大额支出审批备案制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应明确需财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的重大事项
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各单位对重大事项应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其中涉及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等的重大事项应由财务部门参与并提供参考意见。
二、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大额支出的审批制度
各单位应明确大额支出的范围和责任,制定审批程序,规定审批权限。其中事权不清的支出事项应尽快理顺职能,规范管理;涉及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禁止的事项及“三公经费”应加强事前控制,从严管理。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财务部门参与决策事项明细表》(附件1)及《财务审批事项明细表》(附件2);如现行制度缺位或需调整,请认真梳理单位重大财务事项和大额支出事项,拟定制度制(修)订计划,填报《制度制(修)订时间表》(见附件3 )。
各单位应于2013年12月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报送到院财务局;同时将纸质版和本单位制定的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及大额支出审批制度(或含有对大额支出审批内容的财务管理制度)文字版及电子版随后报送。
如有问题和建议,请联系院财务局审计处王宇鸿,电话:010-82105716;电子版材料报送至:audit@caas.cn。
附件1:
财务部门参与决策事项明细表
编制单位:(公章)
序号 |
财务部门参与决策事项 |
参与环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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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
附件2:
财务审批事项明细表
编制单位:(公章)
序号 |
经费来源 |
支出事项 |
流程 |
额度 (万元) |
最终审批人 |
备注 |
例1 |
课题经费 |
试验材料 |
经办人签字→课题主持人审批→财务处处长审核→分管财务工作副所长审批 |
10—30 |
分管财务工作副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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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 |
公用支出 |
购买土地 |
所务会讨论通过,形成会议纪要→经办人签字→财务处处长审核→所长审批 |
—— |
所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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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
注:表中举例仅供参考。
附件3:
制度制(修)订时间表
编制单位:(公章)
序号 |
制度名称 |
制订或修订 |
修订后名称 |
完成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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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