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医疗费支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医疗费支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农科办财﹝2014﹞228号
为了解部属事业单位医疗费管理和支出情况,2014年7月至8月,农业部财务司组织人员对中国水科院、农民日报社、中国农科院蔬菜所等10家事业单位的医疗费支出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日前,财务司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农财会函﹝2014﹞41号),现转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结合我院实际,就加强医疗费支出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各单位应对照国家相关财经制度和本单位所在地医疗费支出管理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单位医疗费支出管理及报销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单位内部岗位分工牵制制度和稽核制度,明确单位内部岗位分工和职责,保证国家财务管理和医疗费支出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加强医疗费支出的审核把关
各单位要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医疗费报销审核人员、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加强对医疗费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制度规定和单位内部报销制度,加强对医疗费支出的审核把关。
三、规范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医疗费报销单据的传递、保管和归档等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合理归集医疗费支出,准确运用会计核算科目,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四、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对本单位2014年医疗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单位医疗费支出管理水平。
五、强化财务工作的领导责任
各单位所领导是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财经纪律,支持医疗费支出管理相关部门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财经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31日前提交医疗费管理自查报告电子版一份,书面文件随后寄送。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医疗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情况介绍(附本单位医疗费管理制度一份)、医疗费报销流程以及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
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财务局会计处联系。
联系人: 韩冰
电话:010-82105597
附件:农业部财务司《关于加强医疗费支出管理的通知》
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