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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农科院财务局 |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12-12 | 【 字体:    

院属各单位: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0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计组织
  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是政府采购工作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也是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由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注意相互协调,共同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上报任务。
  二、统计内容
  各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采购程序,使用各种资金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或者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纳入编报范围。
  三、报表编报
  各单位应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填报方法和口径,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200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制说明》(详见附件1)、《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详见附件2),以实际数据为依据,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的程序编报01-10表。
  四、统计分析
  各单位应认真对统计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准确反映政府采购活动当前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具体分析内容包括200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分析及2008年度较以前年度相关数据对比分析等。
  五、报送要求
  2月13日下班前将编报完成的电子版数据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月17日前将文字版报表及分析报告一式3份正式行文报院。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院财务局 寇丽梅
  联系电话:010-82105596
  传 真:010-82105661
  电子邮箱:guozi@mail.caas.net.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财务局资产管理处
  邮 编:100081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09]3号)
     2.《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点击下载)
     3.《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操作说明》(点击下载)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